衡水市定于3月18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

   日期:2023-03-17     浏览:59    
核心提示:经联合会商,预计3月18日起,河北省地面受高压后部和低压场影响,风力减弱、湿度升高,扩散条件转差,污染持续累积,衡水市将出

经联合会商,预计3月18日起,河北省地面受高压后部和低压场影响,风力减弱、湿度升高,扩散条件转差,污染持续累积,衡水市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定于2023年3月18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
一、建议

(一)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,避免户外活动,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;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。

(二)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;室外工作、执勤、作业、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、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。

(三)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、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,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。市及县(市、区)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、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,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。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。

二、提倡

(一)倡导公众绿色生活,节能减排,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-2℃。

(二)倡导公众绿色出行,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;驻车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。

(三)倡导公众绿色消费,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、油漆、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。

(四)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、应急强制响应措施,采取调休、错峰上下班、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。

(五)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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